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
現將《省級工業領域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標桿企業遴選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來源: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省級工業領域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
標桿企業遴選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工業能效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22〕76號)等要求,突出能效標準引領作用,引導企業節能降耗、提質增效,助力工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建立工業領域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堅持企業自愿申報、總量控制、好中選優等原則,定期發布單位產品能耗最低的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及其能效指標,通過樹立標桿、宣傳推廣、政策激勵,形成推動能效水平整體提升的長效機制,引導重點用能行業企業對標能效“領跑者”。
二、實施范圍
綜合考慮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技術工藝水平和節能潛力,以及企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運行情況等,在冶金(含鋼鐵、不銹鋼、電爐鋼、有色冶煉等)、建材(含水泥、陶瓷、玻璃等)、石化化工、制漿造紙、紡織化纖、食品等重點用能行業、主要產品(工序)中遴選能效“領跑者”標桿企業。無行業標桿水平或國標(行標、地標)先進值的,不納入申報范圍。
三、基本要求
申請能效“領跑者”標桿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在福建省內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5000 噸標準煤(當量值)及以上;
(二)符合產業政策要求,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能政策和標準;
(三)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境事故,無嚴重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企業名單;
(四)評選年度能效指標達到行業標桿水平或國標(行標、地標)先進值;
(五)建立能源管理體系并通過主管部門驗收評價或取得認證;
(六)建立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并按時穩定報送能耗數據;
(七)未采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機電產品設備或工藝;
四、組織實施
(一)申請。按照自愿申請原則,申報企業可向所在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工信部門提交基本信息表(附件 1)、企業能效分析報告(附件 2)等,包括紙質版(A4 紙裝訂成冊加蓋公章,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盤刻錄)。
(二)初審。各設區市工信部門按照基本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綜合考慮企業規模、裝備先進性、能效水平等因素,嚴格對標擇優推薦企業,將申請報告報送省工信廳。
(三)復審。省工信廳委托省節能中心對推薦名單進行評審,在10個工作日內評審提出能效“領跑者”推薦名單,并將推薦名單及意見報送省工信廳。省節能中心應當對評審的過程和結果負責。
(四)公示并發布。省工信廳根據省節能中心推薦名單在省工信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疑義的,予以公布名單。
五、監督管理
(一)加強能效“領跑者”標桿企業的監督管理。各設區市工信部門要督促已列入能效“領跑者”的企業在次年第一月底前報送上一年度能效情況,并報告省工信廳。
(二)對能效“領跑者”稱號實施動態化管理。對不再符合能效“領跑者”申報條件的,撤銷稱號;對在能效“領跑者”遴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企業,撤銷稱號及收回獎勵資金,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六、宣傳激勵
(一)加大支持力度。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對省級能效“領跑者”企業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能效“領跑者”企業最高再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中優先推薦能效“領跑者”企業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優先支持能效“領跑者”企業融資需求。
(二)推動行業能效對標。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能效對標,通過自身“縱向”對標與能效“領跑者”間“橫向”對標相結合,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續改進。及時總結能效“領跑者”節能經驗,梳理推廣能效“領跑者”企業在采用先進節能技術裝備、完善節能管理制度、開展重大節能工程等方面的先進經驗。鼓勵能效“領跑者”企業為相關行業企業學習考察提供條件。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工信主管部門通過現場會、發布會、推介會等多種形式,利用電視、網絡、圖書、期刊和報紙等多種媒體,宣傳能效“領跑者”,樹立標桿,推廣先進經驗,帶動行業能效水平整體提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級工信主管部門、各行業協會要積極動員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參與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充分宣傳政策,做好組織引導。
(二)加強技術服務。推動建立支持能效“領跑者”企業和行業能效持續提升的技術服務體系。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節能服務公司、節能裝備制造企業等第三方機構的作用,為企業提供節能診斷、節能技術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技術服務,為企業提供能效對標分析、信息咨詢、技術服務等方面的技術支持,幫助企業持續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效率。
(三)本方案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方案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
附件:1.省級工業領域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申報表
2.省級工業領域重點用能企業能效分析報告(格式)
附件1
省級工業領域重點用能行業能效
“領跑者”申報表
一、企業基本信息 | |||||
企業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郵編 | ||||
詳細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 ||||
聯系部門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傳真 | ||||
手機 | 電子郵箱 | ||||
企業類型 | 內資(□國有□集體□民營)□中外合資□港澳臺 □外商獨資 | ||||
二、企業能效指標(統計范圍和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 |||||
產品及分類 | 標準先進值 | xxxx年企業單位產品能耗 | |||
材料真實性承諾: 我單位鄭重承諾:本次申報能效“領跑者”所提交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均真實、有效,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愿接受并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監督抽查和核驗。如有違反,愿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 單位負責人(簽字): (申報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設區市工信部門初審意見
經辦人: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省級工業領域重點用能企業能效
分析報告(格式)
一、企業簡介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相關生產情況。
二、工藝及技術水平
(一)主要工藝流程。
(二)主要用能裝備規模及其技術水平。
(三)與國內外同類企業相比在能效方面的突出做法。
三、能源消耗情況及能效指標
(一)主要用能工序、用能裝備的能源消耗情況。
(二)上一年度產能、產量、負荷率等開工情況。
(三)能源消費構成及綜合能源消費量。
(四)能源管理中心、余熱余能利用等主要節能項目情況。
(五)上一年度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及其他能效指標。
四、能效提升做法
(一)企業節能管理方面:包括企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和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情況等相關工作情況。
(二)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方面:包括企業應用的先進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采取的優化運行、優化原料燃料結構、開展余熱余壓回收利用等方面的節能措施,實施的重大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及取得的效果。
五、未來三年擬采取的主要能效提升措施
未來三年擬采取的主要能效提升措施,如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如能源管理中心、余熱余壓利用等)、節能管理措施(如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等)。請分項簡述建設內容、預期投資和預期節能效果。
六、佐證材料
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佐證材料(評價文件、認證證書、審核情況等)、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佐證材料(建設方案等)、能效對標依據標準;
2.企業上一年度能源消費情況相關佐證材料(如節能監察、用能權核查、能源審計、節能監測、能效測試等相關材料);
3.企業主要用能設備一覽表(需注明設備及配備電機的型號)。
4.企業認為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