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措施》(廈府〔2019〕144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快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發展,推動我市產學研用合作和優秀科研成果在我市轉化,根據《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政策操作規程》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經評估命名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名單見本通知第二條)。
(二)申報時應填寫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申請書,補助標準按《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政策操作規程》規定測算。
(三)申報單位應保證提供的有關申請、證明材料真實可靠,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二、申報對象名單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廈門市博瑞來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
2 | 廈門奧普拓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
3 | 廈門柔性電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廈門聯合呼吸健康研究院 |
5 | 廈門數字智造工業研究院有限公司 |
6 | 廈門振為科技有限公司 |
7 | 大博創新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公司 |
三、申報時間與流程
(一)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3日。
(二)申報實行網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錄廈門產業扶持資金綜合管理系統。從i廈門(https://www.ixm.gov.cn/)登錄,選擇i財政--產業扶持資金綜合管理系統。進入系統后,選擇市科技局--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填報《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申報表》。
(三)形式審查。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形式審查。
(四)有關填寫說明:第二部分“擬補助的新購科研儀器設備清單”是實行后補助的重要依據,要認真按照有關備注填寫。其中,申請一次性補助的提供2019年7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購科研儀器設備清單,按年度逐年連續補助的提供2022年度新購科研儀器設備清單。
(五)提交材料。
1.《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申報表》;
2. 擬補助的新購科研儀器設備清單及附件;
3. 創辦高新技術企業證明材料(包括企業股權證明及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審核通過后,打印上述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交一式兩份(1份原件,1份復印件,裝訂成冊)至市行政服務中心科學技術局分中心(廈門市虎園路2號,植物園西門斜對面)。
(六)專家核查。市科技局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作為專家核查意見,或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提出核查意見。
(七)發文通知2023年度我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名單。
(八)政策兌現。直接撥付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金額。其中,在申請補助年度,同一研發機構當年已到賬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科研儀器設備補助(市級配套部分)和我市企業研發經費補助的,遵循“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新購科研儀器設備補助。
三、聯系咨詢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
廈門產業技術研究院 2031327、2028371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與成果轉化處 2021805
網上填報技術咨詢電話 5397711
來源:廈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