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附件1),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第30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23〕207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抓緊時間開展相關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新認定工作
1、擬申報認定的企業主要產品和服務應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附件2)、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以及相關“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明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范圍,對同時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發改環資〔2019〕293號,附件3)的企業優先予以考慮。企業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法》(附件4)進行自評,同時按照《認定評審情況報送要求》(附件5)進行填報。
2、通過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數據系統(www.datacidd.cn),填報申請材料,并將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和《認定評審情況報送要求》(電子版),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
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
請本地區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做好評價材料的準備和填報工作,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通過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數據系統(www.datacidd.cn)填報提交評價數據電子文件(無需提供紙質評價材料)。發生更名或重組的企業需填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表(附件6)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報送至我局創新處。
附件:1.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
2.《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
3.《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
4.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法
5.認定評審情況報送要求
6.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
(湖濱北路61號東樓809室,市工信局創新發展處,聯系人:盧俊文,聯系電話:0592-2896770)
來源: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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