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培育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不斷提升技術要素市場專業化服務效能,進而推動我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我廳決定開展2024年度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與要求 (一)申報對象為經我廳評估命名(不含2023年命名)的省級技術轉移機構、經我廳授權設立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計劃單列市所屬機構除外。 (二)2023年度促成我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轉化,技術交易額達到1500萬元(含)以上的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在線填寫《福建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經費補助資金申請表》,并完整上傳經依法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掃描件(合同雙方不得存在關聯關系)、合同認定材料和促成技術交易佐證材料(包括技術轉移機構開展技術轉移服務時與委托方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或在技術合同中注明技術交易促成機構等)。 省級技術轉移機構按不超過技術交易額的3%申請補助,最高補助金額100萬元。 (三)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申報時應在線填寫《福建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經費補助資金申請表》。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2023年度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額達到2億元可申請補助5萬元,超過部分按不超過0.5‰申請,最高補助金額50萬元。 (四)申請補助金額不得超出規定額度。 (五)申報單位及負責人應保證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的技術轉移機構,將按照《福建省技術轉移機構管理辦法》(修訂)》規定,取消其省級技術轉移機構資格。經核實的促成技術交易業績將作為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申報單位、法人代表及負責人不得是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是列入項目管理嚴重失信記錄且取消申報資格處罰時限未到期。 二、申報與推薦程序 (一)申報單位注冊登錄“福建省科技創新平臺及機構管理系統”(網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pingtai.do),進入“后續管理”,選擇“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填報《福建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經費補助資金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于2024年3月10日前在線提交至推薦單位。 (二)各推薦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查核實,于2024年3月25日前提交至我廳。推薦單位應將推薦函于2024年3月31日前寄送至我廳成果轉化處。 三、補助審核與下達 (一)我廳組織對推薦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對申報單位進行核實。 (二)我廳將會同省財政廳根據經費額度及補助機構數量統籌確定并下達補助金額。 (三)獲得補助的機構應將該項經費統籌用于機構的運行,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 詹艷華 賴登穎 電話:0591-87881522 87869033 聯系地址:福州市北環西路122號科技大廈 郵 編:350003 電子郵箱:zhanyh@kjt.fujian.gov.cn lai@kjt.fujian.gov.cn
來源: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