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廈門火炬高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措施》(廈高管規〔2024〕2號)的相關規定,現就鼓勵企業智改數轉相關政策的申報具體通知如下:
一、智能化改造補助方面
(一)政策條款
第一條 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
1.支持工業企業采購智能化設備。對年度設備投資低于500萬元的,最高按其經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平臺備案核準的智能化設備采購費用的10%予以支持,單家企業每年該項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年度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含)的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市級工業固投補助政策通知要求執行。
2.支持工業企業采購智能制造整體解決方案(含工業軟件)開展數字化改造。對企業購買智能制造整體解決方案(含工業軟件)的,最高按其經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平臺備案核準的年度購買費用總額的40%予以補助,單家企業每年該項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申報對象
按時報送相關統計、做好項目備案相關工作的高新區工業企業。
項目備案相關工作包括企業及時通過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中心發布符合自身發展實際的技術需求。
(三)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表(附件1,一式兩份);
2.火炬智能制造服務平臺需求備案記錄;
3.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證明材料;
4.項目落地佐證材料;
5.企業承諾書(附件3,一式兩份);
6.收款收據(待其他材料審核無誤后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并掃描PDF文檔發送指定郵箱。資金申請表(1份)及企業承諾書(1份)單獨裝訂,資金申請表(1份)、企業承諾書(1份)及其他材料一并裝訂成冊。其中,2-4項內容由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中心配合提交。
(四)申報說明
1.本政策條款的獎補資金受年度財政預算總額控制,獎補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關條款約定最高比例。若年度財政預算不足,高新區將根據年度財政預算規模等綜合考量下調獎補比例。
2.本條款符合市級政策的企業,須先申請市級政策;對符合市級政策但未申請的,高新區不予以受理。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按市級工業固投補助政策通知申報受理;對首次使用云服務的企業,須優先申報《廈門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若干措施》(廈工信規〔2024〕2號),高新區再根據市級政策的獎補情況予以補差;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需優先申報《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廈門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工信規〔2024〕1號),高新區再根據市級政策的獎補情況予以補差。
3.企業采購“智能化設備”或“智能制造解決方案(含工業軟件)”實施智能化改造項目的,須經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智服平臺”)備案核準。企業通過智服平臺向智能制造服務商(非關聯企業)采購設備或購買服務均須符合企業實際技術需求,交易時間(含合同簽訂和付款時間)應在本政策有效期內。
二、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一)政策條款
第三條 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鼓勵企業開展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評估,打造一批具有柔性、智能、精細化生產能力的示范工廠。對年度通過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并獲得三級、四級、五級的企業,在下一年度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的企業予以80萬元一次性獎勵。
同一企業的榮譽升級獎勵(含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級認證、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按照累進補差的原則,在已經享受的獎勵基礎上,補足至其可享受的最高獎勵金額。
(二)申報對象
按時報送相關統計,且通過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并獲得相應評估等級、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的高新區工業企業。
(三)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表(附件2);
2.企業獲得相關榮譽、獎勵、稱號等證明文件;
3.企業承諾書(附件3);
4.收款收據。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并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同時掃描PDF文檔發送指定郵箱。
(四)申報說明
1.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級認證須以國家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發布的標準符合性證書為準。
2.工信部卓越級及以上智能工廠視同為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給予獎勵。
三、申報受理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門: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中心,聯系方式:0592-5380947;
審核部門:高新區企業服務中心,聯系方式:0592-5380708;
業務指導部門:經濟發展處,聯系方式:0592-5380032;
電子材料發送郵箱:chenrenqin@1633.com;
紙質材料提交(郵寄)地址:廈門市湖里區火炬路56-58號火炬廣場南樓714室(高新區智能制造服務中心)。
四、注意事項
(一)符合政策支持條件的項目如與下列政策相關條款存在相同、類似或重復時,企業可選擇適用,但不得重復享受,另有規定的除外。
1.高新區的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省、市級政策中要求高新區配套或分擔的部分);
2.企業所在行政區的相關政策(含高新區與各區共同承擔的政策)。
(二)符合政策支持條件的項目如獲得獎勵和補貼,其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三)獲得政策補助或獎勵的項目,須承諾自首次申領年度起5年內不得遷出火炬高新區,否則將返還全部扶持款項。
(四)對于通過惡意串通、弄虛作假等行為套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查實,高新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或協議約定,取消企業已取得的相關政策待遇,要求企業返還已享受的相關政策資金,并取消其后續三個自然年度內獲得高新區財政資金支持的資格;涉及違法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1.資金申請表(企業智能化改造補助)
2.資金申請表(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3.企業承諾書
4.廈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廈門火炬高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廈高管規〔2024〕2號)
5.《廈門火炬高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
來源: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 件:
·附件1:資金申請表(企業智能化改造補助).docx
·附件2:資金申請表(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docx
·附件3:企業承諾書.docx
·附件4:廈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廈門火炬高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廈高管規〔2024〕2號).pdf
·附件5:《廈門火炬高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