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閩委辦發〔2022〕5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縣域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閩政辦〔2024〕25號)精神,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省科技廳組織實施2026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團服務重點產業鏈專項。采取“揭榜掛帥”方式,遴選組建科技特派團,精準服務農業特色產業與鄉村振興縣域重點產業。聯合省級產業主管部門、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凝練發布縣域重點產業鏈技術服務需求榜單。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項目牽頭揭榜單位須為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鼓勵聯合省外優勢科研單位共同揭榜,產業鏈相關企業為科技特派團服務對象,可作為項目合作單位參與實施。 (二)團隊要求。牽頭單位聯合省內外優勢單位組建團隊,團隊發起人須具備高級職稱,團隊成員不少于6名,均符合省級科技特派員選認條件;專業覆蓋產業鏈全鏈條技術服務需求,分工明確,體現多學科交叉融合。 限制條件:參照2025年團隊組建管理要求,在研且已獲得科技特派員經費支持的專家、鏈主企業、合作企業及服務對象,不得參與2026年度科技特派團申報,不得擔任團隊發起人、成員,不得作為服務對象。 (三)申報要求。嚴格對照縣域重點產業鏈技術服務需求榜單申報,項目建設內容、技術目標、實施時限須符合榜單規定;目標任務具體明確,技術指標量化可考核,項目實施期滿須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成果與產業化成效。 (四)科特派認定。揭榜成功團隊直接認定為省級團隊科技特派員,符合條件的成員同步認定為省級個人科技特派員,任期與項目實施周期一致。 (五)項目管理。本專項為科技特派員前補助項目,納入省科技計劃引導性項目管理,實施期限為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原則上不超過3年。 (六)經費管理。單個項目申請省級財政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市縣部門、產業鏈企業配套投入。申報單位須嚴格按照《福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閩科規〔2022〕8號)編制經費預算,明確各合作單位經費分配。若實際資助經費低于申請額度,揭榜單位須與需求單位協商自籌差額資金。 (七)單位資格。牽頭揭榜單位無到期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項目。 (八)人員資格。項目負責人為實際主持項目的科研人員,無到期未驗收、在研的省科技計劃項目;當年度僅限申報1個項目,項目結題時年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九)誠信要求。申報單位、負責人及團隊成員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存在科研誠信嚴重失信且在限制申報期內的情形。申報單位及負責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全責,承擔虛假申報相關責任。 (十)附件材料。申報單位登錄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模板,按要求提交: 1.合作協議(明確研究內容、分工、知識產權、經費分配等),協議書合作各方簽字或蓋章、落款日期齊全。 2.單臺價值50萬元以上科研儀器設備購置計劃表。 3.涉及科研倫理的項目,須提交倫理審查批復文件。 二、推薦要求 各推薦單位堅持公平公正、擇優推薦原則,逐級遴選審核申報材料,嚴禁內部指定、平均分配。同一榜單項目,每個推薦單位僅限推薦一支團隊。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時限。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26年4月19日(超過時間將不能提交申請書);推薦單位網上推薦截止時間:2026年4月26日(系統關閉后不予受理)。 (一)網上申報。申報單位注冊登錄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http://xmgl.kjt.fujian.gov.cn/ ),進入申報管理模塊,新增項目申請書,選定對應指南代碼與申請書類型,規范填報《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上傳有關附件資料(合作各方合作協議、科研儀器設備購置計劃表、“揭榜掛帥”榜單配套經費承諾等)。 (二)材料報送。推薦單位通過省級項目推薦流程進行內部審核,負責歸口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并將推薦函一式1份、項目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8份,逐級簽章后報送至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 四、申報代碼及聯系方式
計劃類別 | 項目類型 | 代碼 | 業務處室 |
2026年科技特派團服務重點產業鏈專項 | 省科技計劃引導性項目 | 2026N0301 | 農村科技處 |
聯系方式:0591-88060137;87883255 郵箱:464738591@qq.com
附件:2026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團服務重點產業鏈“揭榜掛帥”需求榜單
來源: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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