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信部門、火炬管委會,各有關工業園區和企業:
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6年度省級綠色制造推薦和自評價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節能〔2026〕145號,以下簡稱《通知》),現組織開展2026年度福建省級綠色工廠推薦工作和自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優化省級綠色制造評價指標體系
本年度起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指標體系采用《通知》公布的最新評價標準(附件1、2),工信部未公布最新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前,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采用《實施細則》中原評價標準(附件3),請有關企業、園區參照最新評價指標體系開展省級綠色制造創建(原則上面向已獲評市級綠色制造的企業或園區)和自評價工作。
二、2026年度省級綠色制造申報推薦
(一)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相關企業、園區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簡稱“管理平臺”)自主如實填報申報表完成自評價,按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其中,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發布的53個重點行業(附件4)的企業按照相應行業要求進行自評價,非重點行業的企業依據《綠色工廠評價通則》進行自評價。
(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請有關企業登錄福建省工業綠色發展管理系統(https://www.fjjnzx.cn:9003/home,以下簡稱“省級管理系統”),自主如實填報報表完成自評價,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其中,機械、汽車、電子電器行業按照相應行業要求進行自評價。
三、現有省級綠色制造自評價
為進一步提升現有省級綠色制造企業(園區)綠色化發展水
平,請各區工信部門組織現有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登錄管理平臺,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登錄省級管理系統,對照評價(或動態管理)要求開展自評價對標,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現有省級綠色制造企業(園區)自評價得分(按行業要求或通則)處于后5%的,在發布年度新增綠色制造名單時予以通報,連續三年處于后5%的企業將從省級綠色制造名單中移除。
四、工作要求
各區工信部門、火炬管委會要高度重視綠色制造培育創建工作,將其作為推動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企業和園區按照要求申報。
請相關企業、園區于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管理平臺和省級管理系統申報材料填寫和動態管理自評。
(聯系人:楊銘5126673,朱宇鵬2896598)
附件:1.綠色工廠評價要求
2.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
3.綠色供應鏈企業評價指標表
4.綠色工廠重點支持行業清單
來源: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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