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駐閩有關單位: 按照《福建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遴選和支持辦法(2025-2029年)》相關要求,根據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現開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目標任務 遴選第二批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20名左右,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45周歲(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少于60%,企業人才不少于20%。培養周期5年。通過重點扶持和跟蹤培養,打造一批引領科技創新、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二、遴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科學精神,嚴守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不限國籍。 2.在閩工作滿1年(2025年1月1日前入職),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學歷適當放寬)。已認定為福建省級高層次人才C類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應認定條件),或承擔過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 3.從事科學前沿研究和技術創新,仍在科研一線工作,專業水平高,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具有較大的創新潛力,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具備沖擊國家級相關人才計劃(項目,不含青年項目)的實力。大力支持我省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前瞻布局的未來產業等領域人才。 4.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的創新人才近5年須牽頭承擔至少1項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企業科技人才須以第一完成人至少獲得主要研究領域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1項,且創新成果已實現轉化應用。 5.受聘于省內有關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全職聘用合同。受聘于省內企業(含在閩央企)的,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每年在閩工作時間不低于9個月的勞動合同。支持福建省重點產業鏈特聘專家團中的省外專家依托我省用人單位申報。 6.“創業之星”“創新之星”、“雛鷹計劃”等項目入選者支持期滿后方可申報。 國家級相關人才計劃(項目,不含青年項目)入選者,福建省特級后備人才、省引才“百人計劃”、宣傳思想文化領軍人才、衛生健康領軍人才等入選者,以及省產業領軍團隊帶頭人、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五年行動計劃的引進人才團隊帶頭人,不再參與本項目申報。 三、申報推薦 (一)名額分配及要求 1.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負責本地區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申報事項的審核推薦,福州廈門推薦名額各12名,泉州推薦名額10名,其余地市各8名,原則上來自企業的創新人才不少于1/4。 2.省直有關單位(部門)、中央駐閩有關單位、央國企在閩機構分別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申報事項的審核推薦,中國科學院福建物構所、中國科學院城環所、省衛健委、省農科院推薦名額各5名,其余單位各3名(14家省國資委出資且年研發投入1000萬以上企業另各有1個推薦名額)。 3.省屬高校直接負責本單位人員申報事項的審核推薦,其中省雙一流建設高校推薦名額各5名(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各增加3個推薦名額,福建農林大學增加1個推薦名額),其余省屬高校推薦名額各2名。 4.省創新實驗室各有2個推薦名額,由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負責審核推薦。 5.推薦名額3名及以上的單位,推薦人選中45周歲(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少于60%。 6.加大對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腦機接口人才的支持,不限制申報名額。“集成電路人才”指直接從事集成電路設計、材料、裝備、制造、零部件、封裝、測試研究開發和工程技術工作的人才。“人工智能人才”指直接從事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算法模型、數據技術、軟硬件系統及相關領域的研究開發、工程實現與應用創新的人才。“腦機接口人才”指直接從事腦機接口(BCI)系統研發、核心器件攻關、算法與信號處理、神經科學基礎研究、臨床轉化與應用落地等相關工作的人才。 7.對于近兩年經省科技廳推薦申報國家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人選,支持各單位優先推薦。 8.為加強項目統籌,實行申報互斥,申報人當年只能選擇“八閩英才”培養計劃子項目(省特級后備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產業領軍團隊、宣傳思想文化領軍拔尖人才、衛生健康領軍拔尖人才、閩江教育領軍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鄉村振興領軍人才)其中1項申報。 申報推薦工作全部通過福建省科技廳人才綜合業務管理平臺(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以下簡稱“平臺”)在線辦理。 (二)賬號注冊及使用 1.用人單位通過省科技廳基礎支撐管理系統(平臺首頁鏈接)注冊用人單位賬號,由用人單位賬號分配申報人賬號。如已在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或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注冊過的申報用戶,可直接使用已有賬號密碼登錄本平臺。 2.審核推薦單位平臺賬號與省“創業之星”“創新之星”、青年科技人員育成項目推薦申報時相同(后綴為“-sc”)。尚未向我廳申領的,請來函告知單位名稱、單位經辦部門(處、科室等)名稱、經辦部門負責人姓名、經辦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等,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發送到sudy@kjt.fujian.gov.cn郵箱,我廳將配置后安排分發。收到賬號請及時登錄平臺修改初始密碼并妥為保管。 (三)在線申報及審核推薦 1.申報人:經用人單位內部公示無異議后,憑單位管理員分配的申報用戶賬號登錄平臺系統,選擇申報人才類別(省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準確選擇審核推薦單位,填寫申報表各頁欄目并上傳附件,閱讀“承諾與審核意見”頁內容,檢查無誤后,點“提交上一級審核”提交至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憑注冊的用人單位賬號登錄平臺系統,對本單位申報人已提交的申報材料逐項核實,填寫“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頁,閱讀“承諾與審核意見”頁內容,填寫用人單位意見,確認無誤后,點“提交上一級審核”提交至申報人選擇的審核推薦單位。提交后及時告知審核推薦單位審核。截止日期前如需退回修改,請直接點“審核退回”將退至申報人。 3.審核推薦單位:憑省科技廳分配的賬號登錄平臺,對相關用人單位已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會同有關部門對申報人的綜治情況進行把關,閱讀“承諾與審核意見”頁內容,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推薦到省科技廳(截止時間:2026年5月15日18:00),建議各推薦單位申報截止時間提前一周。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及個人一律不得推薦。 (四)紙質材料報送 在線申報材料經逐級審核推薦提交到省科技廳后將自動獲得受理號。申報人應在獲得受理號后,及時在線生成并打印帶有水印受理號的申報表,與附件材料合訂一式1份(須與平臺內填報內容一致)。打印時可根據預覽適當調整邊距,雙面打印并膠裝,不要另加封面。 紙質申報材料經申報人—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單位逐級審核簽章后,由審核推薦單位匯總并出具推薦函(內容包括推薦人選姓名、所在單位、推薦過程簡要情況以及對推薦人選綜治審核情況、公示情況的說明),于2026年5月19日前寄送達省科技廳。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推薦人選在上報前應與所在設區市委(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人才辦溝通。 申報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實造假。有弄虛作假、學術不端、違法違紀、失信等不良行為的,一經發現將撤銷申報、入選資格,已獲得的支持經費將追回。各用人單位和審核推薦單位應從嚴把關,對申報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核,并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 四、聯系方式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蘇杜瀅 0591-83517533 平臺系統操作咨詢指導及技術支持: 0591-87882011、87862800 申報材料寄送地址: 福州市北環西路122號科技大廈6樓科技人才處(郵編350003)
來源: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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